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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纠纷车辆买卖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03

无产权纠纷车辆买卖协议(精选3篇)

无产权纠纷车辆买卖协议 篇1

  出让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天津市___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自愿的原则,就下列车辆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标的

  1、数量:

  2、车辆车牌号:

  3、车辆类型:

  4、发动机号码: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元)。

  2付清。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

  1、月记过户之日,甲方将转让车辆交付乙方。

  2、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前,该车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及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六条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费用的缴纳。

  第七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八条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交易的车辆状况表示认同,完成过户后,不得以交易车辆存在问题为由,主张任何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过户不能完成,应赔偿乙方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无产权纠纷车辆买卖协议 篇2

  甲方:__乙方:__

  单位或姓名:__单位或姓名:__

  住址:___县___镇富民街781号住址:___县___乡西___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车牌号:鲁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号:__________车身颜色:白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整

  三、此车自__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_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无产权纠纷车辆买卖协议 篇3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

  乙方组织本次自驾游活动,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将活动计划、具体要求向甲方明示,在甲方知晓同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如下:

  一、旅游内容

  1.团号:_____________。

  线路:__________________。

  2.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共_____天_____夜。

  3.行程:(详见附件1)。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保证安全有调整出发日期及行程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额外费用(食宿等)需甲方自理。

  二、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1)

  三、旅游费用

  1.自驾车游客:费用为__________元/人,人数共计:_____________人,所交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元。车型:____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__,驾证号: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座位数:_____________。

  2.搭乘车游客:费用为__________元/人。人数共计:_____________人,所交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元。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驾龄:_____________。

  四、费用项目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住宿费用;

  2.景点大门票、族家访及联谊活动费用;

  3.旅游用餐;

  4.游览期间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5.自驾途中全程工作人员、机械师服务;

  6.提供车标及出行地图;

  7.赠送旅游活动照片及光碟;

  8.旅游意外保险;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

  五、非费用项目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全程自驾用车所产生的油费、停车过桥费、修理保养费与购买配件费用。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旅途住宿期间的娱乐、洗车、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消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个人购物;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及车辆保险等。

  4.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例如:骑马、射箭等。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六、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扣除元/人元损失费,其余费用退还甲方。

  七、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

  1.在旅游开始前第日内通知到的,扣除甲方__________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扣除甲方__________元/人。

  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不含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日内通知到的,赔偿甲方__________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赔偿甲方__________元/人。

  十、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十一、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驾驶证、车辆证件、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自驾车辆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须遵守交通法规,承担本车辆安全责任。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其它详见附件二。

  十二、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努力为甲方作好服务工作,按合同约定标准安排甲方旅游期间的住宿、餐饮、景点参观、用车及导游服务,完成整个行程(详见附件1)

  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接受甲方报名时还要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其它保险。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所在宾馆、餐厅、景点、旅游车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车辆的交通安全事故,负责处理维修车辆排除故障。5.乙方为在榆林提前返回的游客代办返程票(甲方需提前天提出)。

  十三、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十四、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前退团者乙方退回未发生费用,此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自负。

  十五、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时为止。

  附件一:行程及服务标准

  附件二:景点介绍

  附件三:报名须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