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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03

压缩机买卖合同(通用3篇)

压缩机买卖合同 篇1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压缩机买卖合同 篇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__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民法典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压缩机买卖合同 篇3

  甲方(车库出卖人): 公司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拍卖佣金 (大写:)。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公司 乙方:代表:

  日期:____日期: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