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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机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03

过滤机买卖合同(精选3篇)

过滤机买卖合同 篇1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出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可供签订砼泵、塔机、混凝土布料机、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购销合同使用。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中划“√”,未选请在该项前的“□”中划“__”。

  3、本合同文本不宜涂改,确需修改,请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并附加说明。

  第一条: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数量及配置说明: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计量: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万元)

  运费:________________(万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万元)

  以上价格包含如下内容:______________

  供货条件、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收到首付____万元及买受人发货通知后三日内发货。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附1:□砼泵备注

  □采用电动机驱动混凝土输送泵,甲方根据电源距离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自备外接电缆线。

  □采用柴油机驱动混凝土输送泵,为了运输途中的安全,出库时,油箱内的柴油已放空。

  附2:□塔机备注

  □1、合同订立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设备首付款及发货通知三日内,将所定设备的“基础图”、“平衡重图”及预埋支腿和第一节定位标准节准备齐全,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以方便甲方提前将基础施工完毕。

  □2、乙方提供附墙框架及标准附墙距离(米)的附墙杆,对非标准附墙距离的附墙架,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附墙杆及附墙框架制造,费用另计。

  □3、本合同产品(包含/不包含)平衡重、外接电缆线以及辅助吊具。

  附4:□施工升降机备注

  □1、合同订立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设备首付款及发货通知后三日内,将设备的“基础图”、地脚螺栓和底架准备齐全,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以方便甲方提前将基础施工完毕。

  □2、本价格为标准配置(包含/不包含)外接电缆线,附墙架采用___型号,附墙距离为____米。如需其它距离的附墙架,价格另计。

  附5:□其它

  第二条:质量标准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标准一套。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乙方《产品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承担自交货起因产品质量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整机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木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甲方确认的“发货清单”提供,随同主机发运。

  第六条:货物验收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验货: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建筑工地,在甲方指定地点验货。

  2、乙方代办汽车或铁路运输,运费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3、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现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应在货到交货地后组织验收,验收符合交货要求的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买受人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需在验货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接通知后应在____小时内作出答复,进行更换、调配以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第八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培训

  1、设备开机时,乙方接甲方通知派人前往指导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以保证甲方操作人员能承担设备操作任务。

  3、甲方设备投入使用前,乙方须提供《安装证》,如甲方有《安装证》,则乙方可不必提供。

  4、乙方应承担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操作本设备引起的一切机械、人身事故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时间及期限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按每天_____元计算;

  2、乙方所供货物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__%承担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拖欠款项每天万分之一计取。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2、产品超过保修期,乙方应派人提供维修,配件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验收货物(设备)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但因货物(设备)质量、使用故障和售后服务等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直至问题解决。

  4、质量保修期间,甲方所购货物(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于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设备)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超过48小时后,甲方将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按_____元/天计取。

  5、甲方合同款付清同时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

  6、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为甲方开出运费发票,由乙方代为转交甲方。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一并使用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签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手续后即自行终止。

  需方(甲方):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

过滤机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____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过滤机买卖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称

  (产品名称)采购合同(实用于原料、设备采购)

  二、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三、引子

  写合同签定的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或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得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资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分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售费超过原定标准购,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核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l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l)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 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 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贷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贷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0 %~3 0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签字 甲方:(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各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