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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03

林木买卖合同(精选8篇)

林木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乙方)

  依据新《森林法》和《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的自然情况,经村两委会讨论和实地踏查,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__的四方山段林木评估作价出售给个人(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特拟定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村处的林木亩;设计蓄积立方米林木出售给乙方,具体明细登记详见本合同第4页。

  二、甲方定价(蓄积)元/立方米,乙方同意购买立方米,合计金额:____________整(元),在合同签字前一次性交齐。

  三、乙方购买的林木所有权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林木归乙方所有,如没有进行采伐合同期满,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需与甲方延续合同。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可以转让、抵押、出售和亲属或其他继承人继承。

  四、甲方根据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乙方的申请合理分配林木采伐指标,不经林业部门批准,乙方无权采伐自己的林木。

  五、甲方出售林木后,对已售出的山林依据林业法规继续行使行政管理权。乙方购买林木后,在甲方统一规划设计下,有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也有依法管护的责任。要遵照林业法规的各项规定自觉经营管理好山林,乙方在未获取采伐证书前,在自己山林中砍伐的林木一律按盗伐林木处理。对盗伐滥伐木材案件的当事人暂时查不清的,木材一律由林业的执法单位收管。

  六、乙方要认真按甲方的要求自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搞好植树造林,出现灾情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七、违约责任:

  1、双方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购买后,必须按林业部门的规定执行,如不按合同规定或擅自改变林貌,甲方可随时终止买卖合同,对乙方造成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八、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林木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树木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亩颗林木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树木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林木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林木的出卖价款共计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项待砍伐结束装运完毕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砍伐、装卸、运输上述树木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经缸瓦窑沟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所属林地林木座落(炮台阳坡大北坡西孟子沟)一事进行协商,最后以陆万捌仟元整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树种面积:

  东:分水岭 西:山根 南:石孟子沟 北:北岔阳坡 面积:约390亩。

  二、林地、林木买卖年限:

  从20 年8月26日起至20 年8月26日止,期限为70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交林木款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整,将此款交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四、在合同期间,乙方具有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五、双方责任:

  1、因四至不清,权属不明,甲方负责解决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并负责赔偿。

  2、林权证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费用,需甲方提供手续,甲方应积极提供。

  3、砍伐树木时,乙方按规定审批砍伐,不得乱砍滥伐,否则自行承担其责任,与甲方无关。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尽享有转让、转包和他人联营的权利,其家庭和子女有继承权。运木村的'道路问题,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砍伐树木后,乙方按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栽植,甲方不予干涉,在合同期间乙方自己争取的资金和上级的优惠政策,就此林木所给的补助,归乙方所有、使用。

  6、合同期满,乙方将林木和林地内没砍伐的树木无条件交还甲方。

  7、阳坡已卖出的坟地,见原始合同让埋。

  8、山下爆竹库占地合同到期后,地租由乙方收取。

  六、违约责任: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捌万元整(¥: 3 80000.00元),不足以弥补对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补偿。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隆化镇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乙方:

  年 月 日

林木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经缸瓦窑沟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所属林地林木座落(炮台阳坡大北坡西孟子沟)一事进行协商,最后以陆万捌仟元整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树种面积:

  东:分水岭 西:山根 南:石孟子沟 北:北岔阳坡 面积:约390亩。

  二、林地、林木买卖年限:

  从xx年8月26日起至xx年8月26日止,期限为70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交林木款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整,将此款交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四、在合同期间,乙方具有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五、双方责任:

  1、因四至不清,权属不明,甲方负责解决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并负责赔偿。

  2、林权证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费用,需甲方提供手续,甲方应积极提供。

  3、砍伐树木时,乙方按规定审批砍伐,不得乱砍滥伐,否则自行承担其责任,与甲方无关。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尽享有转让、转包和他人联营的权利,其家庭和子女有继承权。运木村的道路问题,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砍伐树木后,乙方按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栽植,甲方不予干涉,在合同期间乙方自己争取的资金和上级的优惠政策,就此林木所给的补助,归乙方所有、使用。

  6、合同期满,乙方将林木和林地内没砍伐的树木无条件交还甲方。

  7、阳坡已卖出的坟地,见原始合同让埋。

  8、山下爆竹库占地合同到期后,地租由乙方收取。

  六、违约责任: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捌万元整(¥: 3 80000.00元),不足以弥补对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补偿。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隆化镇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法人代表:

  乙方:

  村民签字:

  年 月 日

林木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木材约木材卖给乙方砍伐运输,特订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卖 林木山地点在东为界;南;西;北为界;共计亩。(详见地图笔线标示)。

  二、甲方以给乙方砍伐运输。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协助乙方对林木所属权是否属实进行核实,除此之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先交定金人民币签订后按每迟延一天加收人了币元计算,款项付清后乙方才可以开始砍伐林木。

  2、乙方砍伐运输期间在林区或乡路等与他方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在林区砍伐施工所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在砍伐期间发现有林木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砍伐完毕。

  五、甲乙双方不得借故中途终止协议,违约者应罚违约金元给对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应付给甲方误地费人民币元。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结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林木买卖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木材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价格

  备注:上述单价□含□不含税金。

  二、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如提供样板,除符合上述第1项质量标准以外,应按样板质量交货。

  3、木材的尺寸误差应小于3㎜。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交货地点:乙方厂房,运输、搬运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卸货。

  3、木材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四、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应于收货后60天内将木材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中山木材店,开户行:,账户:X2873,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否则每逾期一天,按照欠付款的 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0.01%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甲方所交付的木材不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及和样板要求,乙方有 权拒绝收货,并要求甲方限期换货,如甲方未按时换货或换货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因合同解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合同解除影响生产、导致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买卖合同 篇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允许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建筑工地木材事宜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条款如下:

  一、木材购销合同

  合同签定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GB/T18601—20xx)二级木材和双方确认的样板加工生产。

  2、由于乙方材料质量对甲方工程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结算总价三倍的违约金。

  3、提供样板,并按样板收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和验收

  1、产品交货时间为:提前三天时间通知乙方供货到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新兴三路东侧、福臻路北侧工地施工现场,运费及卸货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电汇方式付款,或者转账

  根据双方约定人防地下室封顶至完成后40天内付供货总款的70%,剩余款逐次累计。标准十二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供货总款的80%,全部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付至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结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由于乙方供货的质量问题及加工的工艺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延误而影响到甲方整体施工或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不按期供货对甲方工期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自然灾害除外)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林木买卖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甲方所属山林速生桉种植5年以上林木约亩卖给乙方砍伐运输,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买卖协议。

  一、甲方所卖给乙方的速生桉林木所在地为甲方已承包的成均镇古城村黄坡岭林地。

  二、甲方保证对卖给乙方的速生桉所在林地有完全的合法所有权或管理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如有产权问题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卖给乙方的速生桉林木款共计实收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1310000元)(不含税金)。

  (一)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做为砍伐林木的押金给甲方。

  2、乙方砍伐甲方所属的林木前须付给甲方人民币陆拾伍万伍仟元整(¥655000元)。当乙方砍伐完甲方所属林木的一半时(由双方代表现场鉴定),乙方必须全部交完砍伐甲方所属林木的承包款共计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整(¥1310000元)(含押金),否则不能砍伐所属甲方林木的另一半。

  四、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下,必须在20xx年9月31日前将全部完成所承包甲方林木的砍伐及运输。

  五、为了确保甲方生产经营设备及鸡群不受损失,乙方不能砍伐甲方鸡舍旁边的速生桉,如因误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六、乙方在砍伐及运输所属甲方林木过程中修建道路造成林地崩塌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由乙方负责清理并修整由此被破坏的设施。同时,为使甲方鸡群不受应激而造成损失,乙方修建道路时须在甲方员工生活区及鸡舍20米外进行。

  七、乙方在砍伐承包所属甲方的林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砍伐运输甲方所属的林木过程中,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应办理的砍伐证及运输证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砍伐及运输林木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了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在砍伐及运输林木期间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由此造成乙方砍伐或运输误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不得借故终止买卖协议,如有违约的,扣违约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自动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十三、乙方在未办得林木砍伐证之前,甲方必须对林区继续管理,使林木不受人盗伐。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应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