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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4-11-03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精选30篇)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

  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

  供方:上海_____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_____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负责人:(盖章)

  需方负责人:(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鉴证机关: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务必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乙方:___

  电话:____电话: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 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5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一、标的车辆简况:____________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

  坐椅颜色/材质: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挡或手排挡:____________

  新车或二手车: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

  下几部分构成:____________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____________元

  4、牌照费: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

  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____________

  六、质量和维修: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汽车销售发票

  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中文说明书

  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7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1)代办拍牌口(2)代办按揭口(3)代办保险口(4)代办上牌口(5)代办装潢口(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代办费: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8

  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9

  范本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39;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____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1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0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甲方处购买 牌型汽车 辆,底盘号:

  要求:车辆全新,车况良好。随车资料、证件齐全,备品和工具按厂家标准供给。

  二、 车型描述:

  三、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整(¥ 元)。

  四、 乙方预交购车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五、 交车时间: 工作日内(除去途中不可抗拒因素)。

  六、 交车地点: 甲方经营点 。

  七、 车到指定交货地点,甲、乙双方按新车质量标准验收车辆。

  八、 在双方验车合格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车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 则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自行处理。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应由甲方所在地横县仲裁 机关仲裁。

  甲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4

  甲方:地址:身份号:乙方:地址:身份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恪守信誉,不得违约,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自愿将车辆一辆给乙方,发动机号:,车架号:营运证号:。

  二、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在买卖成交后双方即双方即时结算,不得拖延,此车售价为(大写)人民币:(:元),交款方式以收据为凭证,甲方收款后即时将车辆交付乙方,并将随车手续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内容详见清单)。

  三、车辆交付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接车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车辆之时应当对车辆的质量和必备品等等一次性验收过后,甲方将在其后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乙方购车辆后,甲方应无条件配俣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六、甲方的营运手续必须正规、真实,是出租车公司以及交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手续,如发现套牌、套营运手续及假车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所有损失等经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甲方自出售车辆后所产生任何有关燃油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领取。

  八、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受法律保护,若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移效清单:备注:

  甲方:电话:_____

  乙方:电话: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5

  甲方(买方):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形式: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该车使用权转让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支付给甲方。

  二、转让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__________;2、发动机号:__________ ;3、车牌号:_________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车使用权转让期限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后顺延。

  五、自本协议签订即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给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6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壹辆长城牌 红色皮卡 车,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成交。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车使用性质 非营运车辆 ,随车交付证件(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五、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六、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七、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有权转卖该车,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7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演唱会投资方、举办方,甲乙双方愿意就该演唱会开展赞助合作。

  2.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双务、有偿赞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在__市_区订立条款如下:

  1.演唱会概况:

  1.1演唱会的名称、类型与主题_______演唱会,属于商业演唱会,是以_____为主题的演唱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演唱会”)。

  1.2演出场次:____场。

  1.3演出规模:约_____名观众。

  1.4演唱会的举办时间与地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时,在_____市____体育馆,甲方如变更时间与地点应与乙方协商。

  1.5演唱会的投资与举办及组织:本次演唱会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资,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会举办资质和经验的机构具体承办。

  2.合作方式:

  2.1赞助内容:

  2.1.1赞助性质为有偿,即:甲方在取得乙方赞助款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权益或回报。

  2.1.2赞助方式为:

  (1)提供下列赞助商品用于本次演唱会并按甲方通知时间、地点送交:

  品名:____、品牌:____、数量:____

  (2)提供现金赞助元,按照下列进度支付: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赞助额的__________%.

  B.本次演唱会举办日的__________个日历天以前,支付赞助额的____%.

  C.本次演唱会举办日后的______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赞助款项。

  2.1.3双方确认:乙方为本次演唱会______行业或_____类商品的唯一赞助商和合作伙伴,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再与前述行业、商品的企业建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合同关系。

  2.2赞助方权益:

  2.2.1甲方就乙方提供上述方式赞助的对价,向乙方提供的回报和权益包括:____

  (1)演唱会冠名:本次演唱会应以乙方指定名称冠名,即:“_____演唱会”。本次演唱会的对外宣传、对外交往和实际举办时,只能使用该冠名名称并在相应文件、宣传资料、相关物品中使用,不得使用其他非冠名名称。

  (2)指定合作伙伴:乙方作为本次演唱会的_____合作伙伴,并在本次演唱会的对外宣传、对外交往和实际举办时予以注明和披露。

  (3)背景展示:本次演唱会的表演舞台背景中注明乙方LOGO、企业名称。

  (4)用品展示本次演唱会所使用的_____用品只能由乙方提供且带有乙方LOGO和企业名称的商品。

  (5)特别鸣谢:在本次演唱会的宣传资料中予以注明,并在本次演唱会开幕时和闭幕时由主持人口头播报。

  (6)新闻发布会:甲方在举办本次演唱会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时,乙方的LOGO在此类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出现。

  (7)邀请乙方代表出席:A.新闻发布会______人;B.本次演唱会______人;C.如有其他活动____人。

  3.其他事项:

  3.1违约责任:

  3.1.1双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各合约方各自项下约定之义务时,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本方项下约定之义务及责任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1.2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其他方支付延迟履行义务涉及款项金额或物品价值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累计延迟超过____日以上时,每日应向其他方支付前述标准两倍的违约金,其他方还可解除本合同。

  3.1.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排除与乙方同行业或竞争企业合作的约

  定,则甲方不但应返还乙方提供的全部赞助款物,还应向乙方支付赞助款物价值总额____%的违约金。

  3.1.4本次演唱会如未举办或者虽举办但未如约实现赞助方权益,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提供的全部赞助款物。

  3.2争议解决:

  3.2.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3.2.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3.4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电话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电话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8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9

  甲方(出让方): 合同签订地:浙江临海 乙方(受让方):

  经__________中介介绍,甲方愿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出卖给乙方,现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易车辆基本情况:牌照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二、车辆出卖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余款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当日全部付清。

  四、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当将车辆及随车工具和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本、车船使用税票、机动车辆保险单以及其它证件)。

  五、甲、乙双方委托中介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费及交纳________元的代办过户费。因办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必须互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六、车辆在过户之前所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包括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过户后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过户或转籍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定金责任及赔偿中介方的所有损失。如甲方违约的,甲方应当返还定金,另外再支付同定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和中介方各得50%;如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没收的定金由甲方和中介方各得50%。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记录以下备注条款里。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0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将该车全部所有权交付甲方,不得设置抵押,质押等,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第九条执行。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恪守信誉,不得违约,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自愿将车辆一辆给乙方,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营运证号: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在买卖成交后双方即双方即时结算,不得拖延,此车售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交款方式以收据为凭证,甲方收款后即时将车辆交付乙方,并将随车手续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内容详见清单)。

  三、车辆交付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接车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车辆之时应当对车辆的质量和必备品等等一次性验收过后,甲方将在其后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乙方购车辆后,甲方应无条件配俣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六、甲方的营运手续必须正规、真实,是出租车公司以及交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手续,如发现套牌、套营运手续及假车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所有损失等经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甲方自出售车辆后所产生任何有关燃油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领取。

  八、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受法律保护,若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移效清单: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3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以附件形式附于主合同之后)。

  二、交车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双方其他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4

  分配单号:__________共_____页第____页

  合同号:( ) 字____________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出卖人买受人收货人付款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法定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邮政编码电挂邮政编码电挂电挂电挂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户行电话帐号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转、联运(港)序号型号产品名称及规格代码数量(辆)单价(元)总金额(元)交货进度交货方式代运到站验交货地点一季二季三季四季其他条款

  一、结算方式:1.买受人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2.出卖人代运,以出卖人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买受人方办理托收承付。

  二、出卖人为买卖人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出卖人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元/辆。

  三、产品质量:按出卖人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出卖人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四、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五、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受人付违约金____元/辆。买受人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向出卖人方付违约金元/辆,并付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消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辆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自更换任何现有配置。(注:特殊情况附照片);

  2、车辆相关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驶证、车购税本、营运证等原件必须齐全;

  第二条 车辆价款及所需材料

  1、车辆价款

  本合同所含车辆车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行车证、驾驶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或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等,双方签字作为凭证。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提供本甲方所需的一切款项,甲方将过户所需相关材料免费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过户等相关手续。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甲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更改车辆任何原有配置或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返还款项,逾期每月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需承担一切损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6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_____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_____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_____成交单价:元,大写。(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台。

  2、其他费用:,由方承担。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3、_____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

  2、_____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_____,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_____,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_____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_____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_____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_____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_____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_____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_____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_____,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_____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_____,不退还定金。

  9、从_____正式交付之时起,该_____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_____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_____,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__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_____,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_____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_____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_____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_____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_____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_____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_____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_____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_____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_____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_____。不得将所购_____用于有损乙方及该_____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_____上的_____、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_____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_____、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_____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_____,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_____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编码:

  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_____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_____,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附件:

  附件一、商品_____交接书(共?2页)

  附件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3?页)

  附件三、代办上牌手续_____交接书(共2页)

  其他附件:(共页)

  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7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x元,大写.

  数量:x台。

  购车总价:x元,大写.

  运费x元,由x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x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x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2.2x年xx月xx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x年xx月xx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2)xx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x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买卖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型号:

  车 型: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条:卖车人责任:

  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经济纠纷及其他问题由卖车人负责,与购车人无关,卖车人必须保证,车手续齐全有效。

  第三条:购车人责任:

  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的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经济纠纷及其他问题由购车人负责,与卖车人无关,自购车之日起,车辆一切机械故障由购车人负责。

  第四条:双方责任:

  1、本合同在未过户前至过户完毕期间内有效作为法律依据。

  2、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经双方无民意后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4、合同订立地点:

  卖车人(签字) 购车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9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青岛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0

  卖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 元整,里程为 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_______法律事务所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