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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招商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24

委托代理招商合同(精选3篇)

委托代理招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10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2)启动资金: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万元启动资金,乙方负责开展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工作。

  (3)人员工资及费用:招商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和发放。工资和费用标准如下:

  (4)甲方承担户外广告、招商手册、招商宣传单页、海报、短信、招商营销活动等各种宣传媒体渠道的制作、发布费用及招商公关费;

  (5)甲方负担乙方招商人员的日常办公费用。

  8、招商佣金结算方法: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按合同约定交纳保证金、租金等相关费用后于次月发放总招商佣金的70%。

  (2)承租方进场或进场装修后次月发放招商佣金的20%。

  (3)承租方开业后次月发放招商佣金的10%。

  备注:乙方所得的佣金为税后净值,如甲方要求提供有效发票进行结算,税费由甲方按所开发票税点支付给乙方。

  9、双方协商一致,招商代理成功的确认方法:不论由任何一方介绍的客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认为是乙方招商成功:

  A、承租方或合作方签订租赁或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且按合同约定交纳押金、租金、定金或任何形式的预付款、管理费用等。

  B、承租方或合作方签订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且甲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或合作方开始进场装修。

  10、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并得到批准后实施;

  B、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客户租金全部进入甲方帐户,招商定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手续;

  C、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D、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承担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

  B、授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和乙方工作中的联系人,指定联系人为:;

  C、代理期内,无偿为乙方招商人员解决食宿;

  D、负责乙方在甲方同意下因本项目需要而进行异地招商和考察或参加其他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相关差旅费。

  E、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作。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D、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E、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F、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

  G、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11、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2)、如甲方逾期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12、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

  (1)、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主要指风、水、火、地震、瘟疫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使协议无法如约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终止后,若尚有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未结清款项,甲方有继续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的责任,直至付清为止。

  (3)、因甲方的工程进度、消防验收等因素未按租金方案签订租赁合同等原因影响招商,则本合同招商有效期相应顺延,具体由双方签订备忘录。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招商策略及建议应及时给予答复,如因甲方拖延造成客户流失,乙方有权追索损失,并根据情况核定招商业绩。

  13、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招商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南浔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

  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南浔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

  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南浔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具体有: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南浔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招商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_____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_____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_____。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_____员;

  (4)向法官、检察官、_____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_____据,隐瞒事实或者_____、利诱他人提供虚_____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扰_____庭、_____庭秩序,干扰诉讼、_____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_____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风险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