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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先行的演讲稿

发布时间:2024-11-05

普法先行的演讲稿(精选3篇)

普法先行的演讲稿 篇1

  同学们: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殴,吸毒,抢劫,迷恋网吧等。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社会这个大集体,并不仅仅只容纳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因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辩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儿童。

  谢谢大家!

普法先行的演讲稿 篇2

  尊敬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

  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

  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

  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谢谢大家!

普法先行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们是八(5)班同学代表,我们今天的国旗下主题是弘扬法治争做合格中学生。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也是我们金坛的法制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金坛”。每当12月,我们校园都会积极开展“与法同行,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主题教育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但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吧、络游戏、黄赌毒等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我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青少年的还比较的幼稚,行动往往不成熟不理智,容易犯错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饭盒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我们要在“12月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观看法制电影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自觉接受更多的法律法规教育,再次用中学生《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要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从小事做起,为此,我们八5班全体同学向大家积极倡导以下几点: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所以,希望我们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做到不闯红灯外,我们要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未满16周岁,我们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听音乐,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等。

  2.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打,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因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希望我们同学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你遵守它,就是一把保护伞,你触发法,就必定受到它的惩罚。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让我们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