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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书格式

发布时间:2024-11-03

湖南省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书格式(精选3篇)

湖南省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书格式 篇1

  湖南省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_____、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_____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_____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_____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_____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_____费用;社会_____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_____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_____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湖南省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书格式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培训协议,此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乙方自愿申请和医院有关部门的推荐,甲方同意乙方参加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______。培训学习(专业进修、沟通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

  二、培训期限

  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为甲方工作年限为半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若因甲方医院内部变更,需缩减合同时间,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费用人民币____元。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理参加培训的必要手续和条件。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种:

  (1)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3、服务期限内因培训所获证书由甲方代为保存,当培训服务期结束后甲方将证书返还乙方。

  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____________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和甲方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培训期间,乙方必需服从培训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安排,遵守医院、主办单位或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损的,所有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湖南省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书格式 篇3

  男方:王--,19--年5月--日出生,住云南元谋县渠北路社区。

  女方:井--,19--年4月--日出生,住云南元谋县大慈寺路社区。

  双方经熟人介绍认识后相恋,于20--年10月7日在云南元谋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有子女王秀娅(3岁)。男方没有尽到家庭义务,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男方王磊毅与女方井仪菁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及探望

  1.子女王秀娅由女方井仪菁抚养,随女方井仪菁生活,男方王磊毅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男方王磊毅一次性支付女方井仪菁子女抚养费32万元。

  3.女方井仪菁应当细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愤等非教育目的打骂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违法行为,否则男方王磊毅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4.每月探望两次。为保障子女正常的学习生活,具体安排在每月双周的周六上午9点到下午6点进行探望。探望一方可带子女到自己的住所度过上述探望时间。

  5.男方王磊毅在探望期间应细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愤等非教育目的打骂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违法行为,否则女方井仪菁有权中止、取消探望权。

  6.根据方便子女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女方井仪菁有权决定是否迁移小孩户口,需要迁移小孩户口的,男方王磊毅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7.离婚后,女方井仪菁经协议一致,可以改变子女姓氏。

  三、共有房产处理

  1.位于渠北路社区41幢8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85平方米,产权证号--------),系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出售后,双方平分售房款净值。

  2.位于渠北路社区5幢3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63平方米,产权证号--------),系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连同室内装修、家具及设施等归男方王磊毅所有,男方王磊毅补偿女方井仪菁36.5万元;房屋所涉剩余按揭贷款由男方王磊毅负责偿还;具备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条件之日起7日内,女方井仪菁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所涉费用由男方王磊毅承担。

  四、共有车辆处理

  1.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DC3DD1的日产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小轿车归女方井仪菁所有,女方井仪菁不用补偿男方王磊毅;车辆所涉剩余按揭贷款由女方井仪菁负责偿还;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条件之日起7日内,男方王磊毅协助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所涉费用由女方井仪菁承担。

  2.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DA2DB4的龙卡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车辆出售后,双方平分售车款净值。

  五、金融资产处理

  男方王磊毅名下没有基金;女方井仪菁名下有价值17万元的基金,女方井仪菁持有的基金不变,不用补偿男方。

  六、其他资产处理

  男方王磊毅持有某某古玩瓷器;女方井仪菁持有某某名家书画,各自持有藏品不变,互不找补。

  七、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产生债权债务。如离婚后发现有隐瞒债权的,隐瞒的债权归对方所有。如离婚后发现有债务的,该债务由负债方负责清偿。

  八、款额合计及支付

  综合本协议中涉及的各项补偿补助款,经合并计算,男方王磊毅应支付女方井仪菁人民币68.5万元。此款由男方王磊毅在离婚登记办理之日起7日内向女方井仪菁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约定

  1.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离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对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8万元,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

  4.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提及的共同财产外,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双方没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之情形。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隐瞒、转移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额赔偿对方财产损失。伪造债务的,按伪造债务金额赔偿对方。

  5.离婚后,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交往、情感,不得攻击、侮辱对方人格,尊重对方恋爱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权利。不得向他人泄露知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诋毁或损害名誉。

  6.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在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应自觉遵守,不得反悔、违约,不得向对方提出无理要求。

  7.本协议签订后,未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本协议约定的财产处理内容对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8.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前款对财产处理内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9.如本协议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看在往日夫妻情分上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男方(签名):王磊毅

  女方(签名):井仪菁

  签订日期: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