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员工合同书(精选3篇)
电业局员工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________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20__]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 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 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 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 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 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电业局员工合同书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任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4.若本合同期满前15天,双方仍未收到对方不拟续签合同的通知时,则视为双方有续签意向,乙方须在之后15日内到甲方柜台办理续签手续。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受聘在甲方店内从事灯饰导购工作,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月28天为全勤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病或因事可以请假。其工资按当月实际休假天数扣减。
2.乙方在上班时或下班后甚至于上下班途中,都应当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不仅要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驾驶,甚至还包括穿街行走、面对歹徒、江湖骗子等,都要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配备各种安全防护器具;乙方在聘任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店内要密切注意防火,严禁在店内抽烟玩火,若有客人乱扔的烟头要及时收拾,乙方在上班时或下班前有负责检查相关隐患的义务。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人民币九百元整。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变动或业绩情况,调整乙方的工资。
3.春节放假可以算出勤,但来年继续上班者,才可以享受该待遇。
4.甲方为乙方提供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由乙方自主选择险种方式自行缴纳,若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垫交。
5.甲方为乙方提供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医疗保险和人身保险,由乙方自主选择险种方式自行缴纳,若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垫交。
6.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人事法规和纪律,努力维护乙方的人事权益。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乙方本人或伙同他人或假借甲方名义从事的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皆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与甲方全体同仁团结合作,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尽职尽责,若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辞聘而无异议。
4.乙方所担当职务的责任、权限、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均必须按甲方规定为依据,不得自行变更和推卸责任。
5.乙方对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应尽力严守,如泄露机密或违反甲方的任何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应承担相应责任,且甲方有权经予相应处罚(包括经济处罚)。
6.乙方一经甲方聘任签约后,应按约定进行工作,不得中途毁约;但因乙方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其他给甲方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若有乙方可能牵涉赔偿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示解聘时,一经核准,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8.乙方在聘任期间要接受甲方的考核和综合考评,以《导购岗位职责书》为考核、考评的原始依据,该《导购工岗位职责书》与本合同一并签订,若乙方的工作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倘若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3.本合同期内,乙方若因违法被拘捕、隔离审查、可能判刑、劳动教养或解聘除名等,从事发之日起,本合同自行终止。
4.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5.甲方生意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时间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其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扣减乙方当月工资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酬,不予克扣工资。
2.乙方因不满“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作报酬”而要求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应当支付所欠发的全部工作报酬。
3.乙方由于过失或其他原因损坏甲方产品或其他设施、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赔偿金额按该产品进购价并上浮15%的方式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毁坏、污损、丢失、遗弃客户家什或其他物件,均须自行赔偿,甲方有权协助客户进行必要的索赔,如使用工资作抵扣等方法。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任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每一份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双手大拇指的指纹印后生效。
3.本合同附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岗位职责书。
甲方:
乙方:
电业局员工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治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