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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工劳务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4-11-24

公司临工劳务合同书(精选3篇)

公司临工劳务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两个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临工劳务合同书 篇2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_____》、《_____》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另签劳务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负责______部门搬运工作。

  职务:搬运工。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甲方根据具体搬运物品的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装卸费每吨_______元)。

  2、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月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_______元。

  3、甲方每月_______日之前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四、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社会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_____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_____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六、其他特殊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的疏忽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合同。

  3、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_____从事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一切业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上的安排和调动。

  5、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合同续签事宜,若双方不再续签,但乙方从事的有关工作或业务尚未结束,则本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或业务结束之日。

  七、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临工劳务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______经理部特与_______单位焊工签订本防火安全合同。

  1.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气焊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防火器材,作业结束交回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操作。

  3.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作业,必须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用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下面要增设人员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4.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的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立即停止。

  6.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去。

  7.对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