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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劳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24

土建劳务合同(精选8篇)

土建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3. 结构类型:4. 建筑规模:共约㎡(以施工图纸为准)

  5.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内容及价款

  1一级配电箱;土方工程及机械○2钢筋、混凝土、止水钢板、1、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

  2、其余一切施工设备工具、材料、安全防护设施、通讯工具,由乙方承担。

  3、分包劳务费用综合单价(达到扫地出门,不包含地暧地面处理、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

  4、甲方所用另行用工元/工作日。

  5、承包单价元/㎡(主体: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1、进度款支付:按主体结构6层完成,付款%;结构封顶完成,付款主体结构%。高层主体结构6层完成,付款 70 %;每八层付完成工程量的70%; 结构封顶完成,付款 %,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付至后一次性付清。

  2、每次支付劳务费时,乙方凭收款收据领取,乙方每月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人工资表,项目部监督发放(工资表及考勤表必须实现实名制签字方可有效)。

  3、具体工资发放办法另行约定。

  四、进度、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程计划:根据甲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日开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

  计划(合同签订时同时签订)完成每个分部工程,每分部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承担20xx元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由延期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非乙方原因除外)。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应补人工费(如有3人以上作业除外)

  2、如果乙方未完成进度计划,且甲方认为乙方明显完不成进度计划及要求工期,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抢工,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10%管理费)从乙方当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管理混乱、进度严重滞后等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展困难或无法进行,甲方有权更换其他施工队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所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经业主、监理及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业主对甲方顺延的工期对乙方有效。

  五、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及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

  2、每个单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样板间、样板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按样板间(墙)标准进行大面积施工。

  3、分包工程项目验收批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书面提出验收要求,双方确定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4、工程验收时,对甲方和监理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人工费用。

  六、安全施工与体系管理

  (一)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时间:与合同同时签订。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2、甲方负责进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级才能,并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从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如出现甲方垫付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款项可从工程款中扣回。

  (二)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质量、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遵守交通、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交底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事故责任,20xx0元以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20xx0元元以上按时事故原因协商处理。

  七、乙方自备工具约定

  1、铁锨、镐头、锤子、铁钎(钻子)、水管、抹灰用小工具(灰条、靠尺杆、灰板、抹子、筛子、铁钉、钢钉等),施工用的线绳、铅笔、粉笔及小型电动工具脚手架等。

  2、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绝缘鞋等)、通讯用具(对讲机等)均由方自行解决。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项目经理所领导的项目部代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安排施工任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各项技术交底。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4、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及相关部门联系,协助协助现场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2、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1)每个现场施工人员的详细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每个单项分包班组签订的劳动协议(包括单价、计量、结算或工资发放等)。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3、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的施工人数及自备的配套工具,确保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及时向项目部提供每周材料供应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

  4严格执行甲方质量、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遵守交通、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交底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创建文明工地。

  5根据劳务分包内容自主组织素质高、具备熟练操作技能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工程需求。

  6、分包的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前提下确保劳务工资,100%对作业工人支付,否则由此而引起工资纠纷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信誉金为,乙方不可提出合同外的任何不合理要求,否则,乙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辞退乙方,若甲方付款不及时,发生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资等原因聚众或上访时甲方负责所有相关损失,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凭票据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决算之中直接扣除,同时执行

  9、在甲方已按合同付款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在本工程中对外欠付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导致甲方被起诉或承担支付责任,甲方因此支付的款项和起诉费(仲裁书)、代理费和代案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加倍偿还。

  10、酝酿合同在履行期间内,乙方应给予核算时间和付款签证时间。如手续具备,若甲方不能发行合同付款是,每逾期一天应赔偿拖欠款项的万分之三给乙方。

  11、如因甲方供材料、机械、停水停电等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严格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施工和带病上岗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该工程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金双方约定为工程价款的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年返还。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分别各执一份,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双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土建劳务合同 篇2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泰豪庭1#、2#楼(高层)

  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1、主体工程施工所有的内容,含一层地面垫层、屋面烟道砌筑、室外台阶、散水坡等零星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所有木工(模板工)、钢筋工、架子工、瓦工、力工的人工费。乙方配备一名放线员、一名工长、修理工、机械工(搅拌机工)、升降机手、司索工若干名。

  2、主体工程的全部脚手架,上料平台、维护脚手架等安装和拆除(有下道工序使用的不负责拆除)。

  3、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材料的卸车(包括钢筋、木方、模板、脚手杆,跳板、工具等零星材料,不含水泥、沙子、红砖)。

  4、承包范围内的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以项目部验收合格为准。

  5、施工现场内无零工,如项目部外派另计。

  三、合同价款:

  建筑面积220元=合同总价款(建筑面积按黑龙江省规定的计算规则为依据)

  四、承包日期:

  工程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乙方承包投入人员要求具体标准:

  乙方为满足施工要求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如乙方人力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临时外雇工,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按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规范和公司的各项规定执行。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七、考核验收:

  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五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和机具合理使用),考核标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和甲方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A、安全生产:

  乙方应加强安全施工常识培训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乙方应经常对工人进行治安教育,遵守所居住区的治安管理条例。如发生治安事件,无论是在工地或工地外,乙方都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2、爱护甲方的一草一木,不得随意破坏和更改,定期对宿舍、食堂等进行维护及卫生打扫。

  3、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提前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新入场工人必须经统一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乙方如因违反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法规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等、除扣除工程价款外,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后果。

  4、劳动保护用品及防电操作工具由甲方提供。如:胶靴、雨衣;安全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其他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手套、口罩等)。

  B、施工机具

  严格执行华泰豪庭项目部的《机械管理若干规定》。如:塔吊、电焊机、手推车等一切机具。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等(工人随身携带的属于小型工具)。

  C、工程质量:

  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造成工程质量的返工或缺陷一切由乙方负责。

  D、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达到县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如达不到要求,造成社会影响和罚款,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1、付款方式:

  单体结算(1#、2#楼单算)。二层以上每完成二层,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付给人工费总额的80%。砌筑围护墙、浇筑阳台、飘窗栏板,完成二层结算一次,甲方付给乙方人工费以完成量总额的90%。主体全部完工后30日内付清全部人工费。进料口、施工洞口、散水坡由甲方自行完成,甲方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所用人工费,不影响人工费的结算。

  2、奖罚制度: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如提前一天,奖励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如推迟一天,则罚该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续延。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水准点、座标。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材料计划供应,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内业编制、原材料取样试化验工作。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设,工作用水、临时用电及施工场地。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对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生产,应向甲方出具特殊工种生产工作人员的操作证件(并将证件存放于项目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实施细则》及《核算细则》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相关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包括接受设备使用情况、材料保管等。

  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5、将分批进场的工人姓名、工种、身份证号、人数及时报告项目部,以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遗漏,如未能及时上报至项目部,应承担每人每天100元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要求上报至项目部为止。

  6、劳务进场后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办证费自理);

  7、项目部安排的外用零工必须认真安排,不得以任何影响工期的理由拒绝。

  8、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应将工人工资表上报项目部,工资表应有工人身份证号、开支工人签名、手印。

  9、乙方不负责给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查核验达不到合同的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不经对方同意,要求解除合同,应赔付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一条情况除外)。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乙方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十一、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 黑龙江省桦川县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工程合同内容全部竣工失效。

  十三、其他: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合同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责任书;

  2、本合同分数:正本 份;副本 份;

  3、合同订立地点:黑龙江省桦川县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劳务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曰起至___年__月__曰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曰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曰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曰至___年__月__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曰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曰。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曰、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曰、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曰、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曰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曰起60曰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曰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土建劳务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总包承建的 工程中的 劳务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分包具体工作内容

  第三条 分包项目及包干单价

  3.1 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税费、停窝工费、未能预见费、管理费等费用。

  3.2 施工区域内的建筑材料、架料、机具的上、下车及人力转运(含二次转运)按每月每人 元包干。

  3.3 基础以上按建筑面积包干,建筑面积为:暂计2,包干单价为 元2,其中基价 元2,质量 元2,安全 元2,工期 元2,文明施工 元2,材料节约 元2。

  注:若乙方在分包施工中不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标准,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

  第三条各包干单价中所含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的相应部分价款,不再支付。

  第四条 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的具体要求及其他约定

  4.1 质量: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等级达到,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至验收标准为止,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与业主方的总合同所约定的质量处罚条款执行。

  4.2 分包工程交甲方验收达到质量等级要求后,双方办理结算及财务手续时,应预留分包款总额的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从单位工程移交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及期内权利义务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证书》内容执行。

  4.3分包工期以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规定的分时分段具体工期及形象进度为准,工期由 甲方项目工程部经理签发。若乙方擅自退场、擅自停工(未提前 天通知甲方)或延误工期,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元天。

  4.4 安全:严格执行建设部G5999标准及《____市劳动安全条例》乙方应尽量杜绝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各种事故控制在项目工程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该项指标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安全负责人签发。

  在分包工程施工期内所发生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在明确责任基础上,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比例承担,善后处理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若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若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引起的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确定的裁定单位:一般事故为甲方总部安全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如死亡事故等)为甲方上一级主管部门,并以裁定单位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为责任确定的依据。

  4.4 文明施工:须达到甲方项目工程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此项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经理指定专人签发,若未达到要求 。

  4.5 材料使用、管理:由甲方施工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按分包工程量签发限额领料单,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或区段长审签后,乙方到甲方现场库房领取;凡超耗部份和乙方恶意浪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回收,不听安排,盲目施工等)部分的材料费由乙方全额全价(预算价)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适当的罚款。

  4.6 乙方进场后,若不能达到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管理的要求,影响甲方总包工程进行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出场,相关经济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劳务分包费的支付

  5.1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5.2 支付程序:乙方每月日按实物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报甲方审定,以建设方验收合格的书面依据和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付款的必要条件,按所完成实物工作量的 %支付分包款,累计付至总分包款的 %时暂不支付,余款在建设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办清结算并在建设方付清总包工程结算款、扣除质保金(按结算劳务费总额的 %)后付给乙方。质保金于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扣除所发生的质量保修费后支付,保修期从单位工程移交建设方之日起计算。

  5.3 乙方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5.4 若因建设方拖欠甲方工程款而致甲方资金有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即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责任。所余全部分包费待甲方收到建设方支付拖欠的总包工程款后按

  5.2款约定支付。

  第六条:临时设施、水、电由 。

  第七条:附则

  7.1 本合同条款所述的项目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公示于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 的管理人员简介。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7.4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代表:

  分包商: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项目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采用包工不包料(包括泥副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

  (1)泥副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混凝土垫层、主体混凝土、砖砌体、内、外墙面粉刷、外墙面贴砖(楼、地面,顶棚为结构面)。

  (2)木工部分:基础、主体工程以及屋面等施工设计图纸上的内容,包括施工用模板、木方等零星辅材,以及木工所用机械。

  (3)钢筋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主体工程等施工图纸上的钢筋工加工内容以及钢筋工所用机械。

  (4)架子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用工、架管、扣件、脚手板等各种材料,通道口、临边防护等设施。

  (5)水电工部分:施工图纸上的水电预留、预埋、防雷、接地等所需用工。

  2、乙方不包括弱电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内外墙地面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工字架、工字钢、止水螺杆、室内二次装修和精装修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金属制作安装工程、其它非工程类的电焊、幕墙、干挂、机械台班及所有图纸外轴线以外的项目均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3、乙方负责工程所需耗材:木方、模板、架管、架料、竹架、安全网所有是施工用的耗材。负责工程所需用的机械设备,如塔吊、输送泵、搅拌机、外用电梯、木工加工所有小型机械、钢筋制作的一切所需设备。乙方应负责自身安全防范的用具(如安全帽、手套等)。

  其具体劳务分包范围及单价见附件一。

  三、分包工作期限

  本工程劳务包开工日期自 年 月 日临建动工,为乙方进场日。工程总工期为日历日 天。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五、图纸

  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图纸 四 套。

  六、甲方的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职责。

  2、在 年 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合同项目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完成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畅通和施工道路畅通。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临时食宿场地,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负责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归甲方负担,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和其它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分包的劳动报酬。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好现场工作关系,工程资料及周边的所有矛盾纠纷一切由甲方协调解决。

  7、为乙方办理好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人员意外工伤害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8、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析测、实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的技术要求及按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劳动力,保证工期,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所有材料,如发现有浪费和损坏材料或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有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款中扣除。

  4、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调度,进入施工现场做好一切防护工作,工人应有安全概念,确保自身安全。

  5、做好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应配合甲方测量放线工作,钢筋配料下料工作,搞好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具体落实工作。

  7、食堂由乙方统一安排,食堂的用水用电费由甲方负担。

  七、安全文明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强行施工。

  八、事故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不须上报有关部门的,白乙方负责。发生重大伤亡及意外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配合乙方对事故进行协调处理。

  2、如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合计在鱼迁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伍仟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

  九、保险

  乙方施工开始前,乙方应获得甲方为旗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相应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十、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工程项目经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长及造成的劳务承包人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承包内容,本工程劳力报酬按现行建筑法规的规定,单价为:进行结算。税金由甲方负责,设计变更经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签证按实际增加造价。

  2、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建筑面积按《20xx年湖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标准》计算。

  十二、劳务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1、完成基础部分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

  2、主体工程按每月进度支付,每次支付完成工作量的 。(按每月暂定25日为工作量报告日)。

  3、装饰内外粉刷部分,甲方按月进度付款的 。

  4、所有工程量完成后验收合格支付实际工作量的劳务总造价的95%。

  5、余款在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二个月付至清(双方约定结算时间为二个月)。

  6、按照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由甲方向乙方办理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

  十三、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公司帐号,乙方向甲方(建筑公司)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

  2、根据施工进度,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后退还70%,正负零工程完成后退30%。

  十四、施工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应在20天内对乙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如在20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以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待料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基本生活费)、架费、架管、机械、所有材料租赁费。

  2、如乙方人员不到位或无故旷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工程款和生活费支付过程中必须按乙方的要求或乙方指定的帐户发放,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订认可由乙方全权支配,甲方如果说单方面与各班组或作业工人发生经济来往单据,乙方有权作为无效单据处理,一切经济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4、甲方在工程所需的主、次材料若不能按工程进度所需及时提供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如造成误工按实际每人每日元/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十六、争议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并发生争议,但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在保证工程进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双方都可提交法律仲裁机关裁定或人民法院判决。

  十七、未尽事宜

  用补充协议的方式注意事项,由双方签字盖章后附后,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十八、合同解除

  1、甲方双方中的单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重损害对方经济利益,受损害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在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九、合同生效

  签订劳务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受法律保护。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劳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土建劳务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泰豪庭1#、2#楼(高层)

  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1、主体工程施工所有的内容,含一层地面垫层、屋面烟道砌筑、室外台阶、散水坡等零星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所有木工(模板工)、钢筋工、架子工、瓦工、力工的人工费。乙方配备一名放线员、一名工长、修理工、机械工(搅拌机工)、升降机手、司索工若干名。

  2、主体工程的全部脚手架,上料平台、维护脚手架等安装和拆除(有下道工序使用的不负责拆除)。

  3、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材料的卸车(包括钢筋、木方、模板、脚手杆,跳板、工具等零星材料,不含水泥、沙子、红砖)。

  4、承包范围内的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以项目部验收合格为准。

  5、施工现场内无零工,如项目部外派另计。

  三、合同价款:

  建筑面积220元=合同总价款(建筑面积按黑龙江省规定的计算规则为依据)

  四、承包日期:

  工程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乙方承包投入人员要求具体标准:

  乙方为满足施工要求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如乙方人力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临时外雇工,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按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规范和公司的各项规定执行。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七、考核验收:

  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五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和机具合理使用),考核标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和甲方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A、安全生产:

  乙方应加强安全施工常识培训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乙方应经常对工人进行治安教育,遵守所居住区的治安管理条例。如发生治安事件,无论是在工地或工地外,乙方都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2、爱护甲方的一草一木,不得随意破坏和更改,定期对宿舍、食堂等进行维护及卫生打扫。

  3、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提前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新入场工人必须经统一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乙方如因违反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法规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等、除扣除工程价款外,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后果。

  4、劳动保护用品及防电操作工具由甲方提供。如:胶靴、雨衣;安全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其他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手套、口罩等)。

  B、施工机具

  严格执行华泰豪庭项目部的《机械管理若干规定》。如:塔吊、电焊机、手推车等一切机具。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等(工人随身携带的属于小型工具)。

  C、工程质量:

  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造成工程质量的返工或缺陷一切由乙方负责。

  D、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达到县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如达不到要求,造成社会影响和罚款,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1、付款方式:

  单体结算(1#、2#楼单算)。二层以上每完成二层,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付给人工费总额的80%。砌筑围护墙、浇筑阳台、飘窗栏板,完成二层结算一次,甲方付给乙方人工费以完成量总额的90%。主体全部完工后30日内付清全部人工费。进料口、施工洞口、散水坡由甲方自行完成,甲方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所用人工费,不影响人工费的结算。

  2、奖罚制度: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如提前一天,奖励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如推迟一天,则罚该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续延。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水准点、座标。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材料计划供应,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内业编制、原材料取样试化验工作。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设,工作用水、临时用电及施工场地。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对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生产,应向甲方出具特殊工种生产工作人员的操作证件(并将证件存放于项目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实施细则》及《核算细则》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相关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包括接受设备使用情况、材料保管等。

  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5、将分批进场的工人姓名、工种、身份证号、人数及时报告项目部,以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遗漏,如未能及时上报至项目部,应承担每人每天100元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要求上报至项目部为止。

  6、劳务进场后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办证费自理);

  7、项目部安排的外用零工必须认真安排,不得以任何影响工期的理由拒绝。

  8、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应将工人工资表上报项目部,工资表应有工人身份证号、开支工人签名、手印。

  9、乙方不负责给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查核验达不到合同的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不经对方同意,要求解除合同,应赔付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一条情况除外)。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乙方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十一、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 黑龙江省桦川县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工程合同内容全部竣工失效。

  十三、其他: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合同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责任书;

  2、本合同分数:正本 份;副本 份;

  3、合同订立地点:黑龙江省桦川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劳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本着协商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 工程项目的建筑劳务承包给乙方组织工人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照图施工。如有变更,按甲方代表指挥施工为准,如乙方不按图施工或不按甲方代表指挥施工,做出的工程量,造成返工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种分配及单价:

  1、泥工组:结构为框架现浇、商砼。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的承包内容为本项目所有属于泥工施工作业的工作(地坪找平、抹灰、2米以内散水、地圈梁浇筑、沉井浇筑、出碴、上下车,自带简易机具),单价为 元/㎡(以图纸为依据)。

  2、木工组:结构为框架现浇,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的内容为本项目所有属于木工施工作业的工作(自带元丁和元丝),单价为 元/㎡或以展开面积计算/㎡(以图纸为依据)。

  3、钢筋组:结构为框架现浇,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的内容为本项目所有属于钢筋工施工作业的工作(自带扎丝和工具),单价为 元/m2,沉井为 元/m3,地圈梁为 元/m2(以图纸为依据)。

  4、本项目的零星工作计时计算/天。

  三、付款方式为:月结帐,次月五日付款。

  四、乙方不能私自设立伙食团或开小灶。工人生活费为垫资。

  五、为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期质量,乙方要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泥工组为 万元人民币,木工组为 万元人民币,钢筋组为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了确保按时进场,必须要有足够的工人,在乙方确定本项目时,向甲方缴纳工种的50%,待正式盖章进场时,补足应缴的50%。

  六、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有违规作业和违反施工中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的制度执行。造成伤亡事故的,一切大小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工人停工和加班时安排不到工人,每次罚款1000元。

  七、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本项目主体封顶退5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50%。

  八、甲方如出现原材料供应不足,造成乙方停工,按计时工支付乙方工资(以乙方工资表为准)。

  九、乙方进场时间为X年X月(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劳务合同 篇8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工作范围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

  1.3分包工作内容:挖种植穴、苗木栽植前树穴浇水(排盐)、二次倒运(苗木及甲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种植、回填种植穴、支撑、修剪(含清理)、浇水、打药、除(拔)草、卸苗及卸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节绿化施工技术措施(施生根粉、打营养液、搭遮阴棚、搭遮阴棚的架子等)、施工阶段及养护期内补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种植施工前后产生的植物枝叶垃圾,清理种植工作面的各种建筑垃圾,有组织清运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将垃圾装车由甲方场外转运至渣场。

  1.4分包工作范围: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年

  2.2完工日期年

  2.3在合同工期内,若承包方不能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总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在质保金里进行扣除)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的内容:

  3.1.1栽植人工费:按甲方苗木到场价%计取(含施工区域周边转运);

  3.1.2平整场地:按总绿化面积以元/㎡计算(只包含细平;粗平由甲方负责);

  3.1.3草坪铺设:按进货量以元/㎡计算;

  3.1.4麦冬:按实际栽植面积以元/㎡计算;

  3.1.5大于20公分以上的乔木如需二次移栽,由发包方另行计费;如出现二次移栽苗木死亡,由双方各承担损失的50%;

  3.1.66~8月份反季节包苗木存活率%,其余时间存活率为100%。

  3.1.7未在合同范围内的人工,按元/人·8小时计算。

  3.2若施工期间承包方绿化专业的技术工人不足,施工期间发包方有权在施工期间从发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调专业技术工人补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间发包方抽调到该工程的技术工人的工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交通费等的相关费用,按发包方实际支付给该部分绿化技术工人的的工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等的相关费用计算,并将此项费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四条费用支付

  4.1进度款:每月按计算支付人工费;

  4.2进度款项的工程量核实以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为准。工程完工并验收后,对现场的苗木进行一次最终数量清点;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3质保金: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成后,由双方确定养护时间,付清总合同价款的。余下的%作为质保金,在养护期到期后结清。

  4.4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对应现场实际栽植数量进行清点,按清点后数量进行结算;清点数量小于入库单数量,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减去5%的损耗)

  第五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1安全施工:发包方、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5.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5.2.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属协议《安全责任书》(附件一)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若协议条款不完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与养护

  6.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如图纸、发包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方应在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6.2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发包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收方为依据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6.3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发包方要求种植苗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未要求苗木补栽,相应损失费用(苗木采购费、栽植人工费、存活费)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4养护期:一年,养护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

  第七条工期顺延

  7.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发包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7.2因业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

  8.1发包方、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8.2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第九条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9.1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9.2负责安排工人宿舍,负责施工工地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9.3负责施工场地的粗平。

  9.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5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9.6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9.7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直接给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

  9.8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拨付等工作。

  第十条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10.1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机具、材料,如:旋耕机、吊车、挖掘机、手推车、运输车、绿篱机、割冠机、油锯、筛子、铁锹、镐、手剪、手锯、斧子、镰刀、高枝剪、耙子、扫帚、药品、钉子、杉杆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0.2承包方进场施工人数根据甲方的指令、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

  10.3承包方进场时,必须配备1名绿化施工员配合发包方;必须配备能熟练修剪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图纸、放线的技术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练吊装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业人员,设立一个班(组)长,上述人员必须在进场正式施工前,经发包方认可,否则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的'任何损失。

  10.4苗木草坪到场后,12个小时内必须安排人员并栽植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根据苗木价值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0.5承包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无残疾、无传染病、心脏病等)和技术水平,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50—55周岁之间的作业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

  10.6当发包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施工时,承包方在不影响发包方施工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

  10.7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指令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应注意绿化、土建、水、电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造成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双倍赔偿。

  10.8施工期间工人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0.9发包方提供到场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一次性扣罚承包方人民币5000元。

  10.10承包方每月应向发包方提供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11承包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发包方违约责任

  11.1.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方赔偿损失。停工应办理书面通知作为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1.1.2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所使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1.1.3发包方超过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即按进度节点逾期二个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支付由此承包方所产生的相关人员,机械产生的损失,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11.2承包方违约责任

  11.2.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应当立即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方应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后,与承包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11.2.2承包方在工期紧张时无法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增加作业人员时,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同时在承包方劳务费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11.2.3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2.1若承包方的人员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出现语言顶撞、辱骂发包方人员或殴打发包方人员等情况,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20__元以上,并由承包方负责将该人员清退出场。

  12.2若承包方的人员有围攻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影响项目部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00以上,并有权将承包方清退出场,并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并过养护期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