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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媒体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03

户外媒体合作框架协议(精选3篇)

户外媒体合作框架协议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2、发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日),共计______日。

  3、发布时段:协议期内,乙方为甲方滚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_____时至____时。

  4、发布频率:滚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每小时_____次。

  5、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_____秒。

  二、费用

  1、本协议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______(现金/转账)。

  3、发票约定:双方约定由______方提供______发票。

  三、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部费用。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协议书。

  2、甲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协议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协议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_____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原因,导致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获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况除外。

  4、本协议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_____常播放(本处所述“无_____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协议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_____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协议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协议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时,甲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协议应付款额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______日仍未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时,甲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非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协议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协议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协议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保密约定

  六、不可抗力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_____费、_____、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户外媒体合作框架协议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2、发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日),共计______日。

  3、发布时段:协议期内,乙方为甲方滚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_____时至____时。

  4、发布频率:滚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每小时_____次。

  5、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_____秒。

  二、费用

  1、本协议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______(现金/转账)。

  3、发票约定:双方约定由______方提供______发票。

  三、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部费用。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协议书。

  2、甲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协议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协议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原因,导致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获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况除外。

  4、本协议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协议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协议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协议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时,甲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协议应付款额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______日仍未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时,甲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非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协议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协议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协议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及因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计划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户外媒体合作框架协议 篇3

  (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甲方)是具有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备案资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评估改造等服务,并与用能客户共享节能效益。

  xx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节能环保为主营业务。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1.合作目标

  1.1.甲方在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域的客户资源、销售平台与乙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先进的产品和应用方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合作目标,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解决方案。

  1.2.通过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和资源互补。加强合作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2.合作范围

  2.1市场领域

  国内市场。

  2.2项目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变压器、电机变频节能、企业(建筑)能耗监测与治理、新能源应用等项目。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双方可以拓展其他项目领域的合作,以补充协议为准。

  3.政策依托

  在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和支持下,觅得市场契机,主要依托以下政策法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六部委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4.合作条款

  4.1.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厂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客户或第三方资源。相关事宜视具体项目再行友好协商。

  4.2.甲方在其选用乙方产品或技术方案的项目手册或宣传文件上注明乙方品牌,并标注甲方Logo。

  4.3.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乙方要给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制作、应标书的编写、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必要的时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客户的技术、商务交流活动。

  4.4. 甲、乙双方主动创造合作机会和条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在合作领域内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双方的品牌、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

  4.5.根据合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定期交叉举行产品培训和市场培训,提高双方对彼此的认知,培训时间由双方人员共同确定。

  4.6.甲、乙双方将合作常态化,成立合作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对合作的进展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解决差异。

  4.7.加强合作双方的企业文化交流,包括高层互访和必要的市场活动等。

  5.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对于双方已确认并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获得的对方(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关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等。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各类计划等。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具有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以后,双方(包括其附属企业)均不得单独或以合作、合营或合伙的形式在任何地区冒仿、生产或销售对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本协议框架下,双方通过合作产生的全新知识产权,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8.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8.1.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贰份。

  8.2.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8.3.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9.争议解决

  9.1.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释以及争端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9.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9.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按时间顺序,以后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9.4.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书面形式修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正文签字盖章标志理解、承认并将切实履行本协议正文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