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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总结

发布时间:2024-11-03

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总结(精选3篇)

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总结 篇1

  自20xx年9月17日接管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简称:西野)前广场物业项目至今,已经5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接收原物业公司的员工、合理划分卫生区域、清理卫生死角、严格进行日查及抽检,接管之初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物业部专门召开动员大会,秦岭山水物业部经理李铮亲自在一线带队,备战十一黄金周、元旦假期、春节假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圆满的完成了卫生保洁和物业服务任务,在大汉及西野领导和镇政府领导的口中赢得了一致的好评。这些好评是对广瑞物业接手西野前广场以来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以后工作的鞭策与鼓励,我们坚信今天的成绩就是明天的起点。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是陕西省重点旅游景点之一,每年接待游客人流量大,广场保洁压力重、秩序维护难度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规范员工行为、统一员工着装、严格落实卫生服务标准、积极维护秩序、疏导进出车辆最的限度实行人车分流、确保游客人身安全,为外地游客提供旅游指引等等服务。也正因为人流量大,它也成为广瑞物业、广瑞人对外展示自己的一扇窗口,为更多游客提供服务的平台。因此员工的服务品质、服务意识才是工作重点,力争让每个来到西野的游客对广瑞物业都留下良好的印象,从而在游客心中树立口碑,提升广瑞的知名度,力求广瑞物业的品牌成为业主选择置业的重要依据和考量,选择广瑞就是选择放心,真正成为物业好管家,业主贴心人。

  20xx年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愿广瑞物业在新的一年里事业兴旺,财源广进,20xx成为广瑞物业的丰收之年!

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总结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20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20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20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5。55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任务栏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2、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总结 篇3

  正义网滁州3月11日电(通讯员 吴长忠)3月11日上午,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干警在该县金地学府、皇城明居等居民小区,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们向居民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讲解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文,分析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所面临的刑事处罚,阐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同时结合最高检日前发布的《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告诫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检察机关通过提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资源破坏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使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引导居民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切断病毒传染源。

  此次宣法活动增强了广大居民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好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了修复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稳妥有效地助力了当地疫情防控工作。